广东父亲借钱给朋侪后逝世女儿有权追归吗?法院如许裁决

  父亲借钱给朋侪,金额达20000元,后因逝世,朋侪还了7000元后再也不还钱。债权人女儿屡次督促无果后,将父亲友友告状至法院。近日,广东五华法院龙村法庭对于该案作出裁决。下面,咱们一块儿来领会一下。

广东父亲借钱给朋友后去世女儿有权追回吗

  法院裁决

  2019年,曾经某森以资金周转坚苦为由向何某帆乞贷20000元,并签了《乞贷协定》。乞贷后,曾经某森已经了偿7000元。本年4月,何某帆生逝世,曾经某森拒不还钱。

  随后,何某帆女儿将曾经某森告状至法院,要求了偿残剩的乞贷。终极,广东五华法院龙村法庭裁决,何某如继承何某帆的债权。这就是说,曾经某森必要奉还残剩的乞贷本金13000元。

分享:

本文地址:http://www.jiuyinews.cn/kuaixun/2022-06-21/600874.html

友情提示:文章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本站立场且不构成任何建议,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。如果读者发现稿件侵权、失实、错误等问题,可联系我们处理

健康快报
7*24小时快讯
健康图文排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