检验结果互认时代即将来临,检验人该如何打好这场硬仗?
作者:郭小兵
单位: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
2022年2月14日,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,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,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,国家卫健委等四部门联合制定了《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》。
由通知可知,本次推行检验结果互认,本着“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,以质量控制合格为前提,以降低患者负担为导向,以满足诊疗需求为根本,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”的原则,并对组织管理、互认规则、质量控制、支持保障及监督管理均做出详尽说明,彰显出国家对于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信心与决心。
那么,作为项目检验的实施者,检验同仁应当关注哪些环节才能够完美地契合互认举措呢?笔者认为,发力关键点,方可利于举措的推行与实行。
向临床做好项目互认的宣传
化验申请的开具是由临床医生完成的,但文件发布是针对检验科的。所以,要想很好地避免互认项目的重复开具,向临床进行广泛宣传是非常必要的。
不仅要宣传互认制度,更要把互认的医疗机构及项目为临床解释清楚,这点极为重要。
调整临床联合检测项目内涵
规避互认项目重复检测,单靠宣传是有难度的。鉴于各级医疗机构均会存在为方便临床开具化验申请,而专门设置的项目联合检测。而互认项目往往只是联合检测项目中的一项或几项。
如部分省市目前实行的结果互认项目中,传染病四项中仅乙肝血清标志物为互认项目,肝功能中互认项目仅包括7项(总蛋白、白蛋白、谷丙转氨酶、谷草转氨酶、总胆红素、乳酸脱氢酶、r-谷氨酰转肽酶)。
所以及时、合理地调整联合检测项目内涵,以达到既方便开单,又可避免重复化验是极为必要的。
向患者解释不互认条款
疾病是动态发展的,检验结果与病情息息相关。故对于一些特殊情况,即便是互认项目,临床也会重复开单化验。此时,我们一定要做好患者的解释工作,避免不必要的医患纠纷。
合理设置项目标识
下边的化验单备注中,清楚地写着“全省已实行三级医院检查结果互认制度,如有重复检查,请拒绝”。看似在实施检验结果互认举措,但因未明确标出互认项目,故这样的备注,会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医患纠纷。这种情况多是因为采用备注内容相同的同一格式报告单所致。
下边的核酸检测报告单则比较合理,备注中明确说明带有*的项目为互认项目。
下边的生化检测报告单,备注中明确说明带有*的项目为互认项目,同样可以作为项目结果互认的模板报告单。
做好实验室质量控制
质量是生存的根本,没有精准的结果,不可能实现检验结果互认。故加强室内质控及室间质评,既是参与检验项目结果互认的必要条件,也是实现结果互认的关键环节。
以河南省卫健委针对检验结果互认的要求为例,质控活动要求必须做到以下几点:
互认项目医疗机构须参加国家/省2021年度室间质评活动。
互认项目医疗机构到2022年底,互认项目的检验报告规范填写合格率达100%,室间质量评价参加率达98%,合格率不低于90%,不合格项目分析纠正率达100%。
省临床检验中心/临床检验质控中心负责检验质量评价。
检验项目结果互认,贵在参与
检验项目结果互认,既是减小检验科劳动强度,节约医疗成本,维护患者利益的举措,也可以彰显出互认医疗机构的检验实力与水平。故不断提升科室软硬件条件,加强检验质量管理,提高检验结果的精准程度,积极参与结果互认,应当得到提倡与推崇。结果互认,贵在参与。
总之,实行检验结果互认是一件好事,我们一定要把好事做好,让广大患者真正受益,让医患纠纷消失于无形。
来源:德安实验诊断
编辑:yeah 审校:小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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